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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单招照顾政策

发布时间 时间:2023-11-13        来源:四川单招网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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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了四川省单招的考生们注意啦!四川省单招录取都会对一些考生进行优先照顾政策,那哪些考生可以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四川省单招照顾政策,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四川省单招照顾政策

  四川省单招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

  以上就是“四川省单招照顾政策”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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