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我省高职单招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三、组织保障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普高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类。
(三)中职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限招土木水利类;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限招加工制造类。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学校确认、资格审核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各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www.swcvc.edu.cn),进入“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及报名确认,并在系统中网上缴纳130元/生报名考试费。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考生在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1.每名普高类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顺序志愿:志愿A,志愿B,志愿C,建议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报时选择可调剂;
2.中职类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顺序志愿:志愿A,志愿B,志愿C,建议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报时选择可调剂。部分专业因类别受限不满足三个志愿,仅可填报对应类别专业志愿数。如: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仅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仅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现代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仅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考生的基础信息导入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2.核准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在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上午0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下午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各200分。
1.普高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考试
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知识积累、素养和能力水平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八、录取
(一)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普高类综合素质考试、中职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普高类综合素质考试、中职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普高类和中职类的文化考试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即普高类综合素质考试或中职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200分,二项总分相加为录取总分。
2.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以分数为依据,在各类单列计划中,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调剂录取”的原则录取。
3.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三)因高职单招的特殊性,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四)公示各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
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4日,放弃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内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具体要求同时开通线上、线下办理退档手续,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退档申请书(必须有家长、学生本人签字、手印、若家长在外地,须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须清晰扫描件(复印件),过期学校不再受理。具体流程后期详见学校官方网站。
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不再调剂录取。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信息里邮寄地址以EMS寄达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照“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本章程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邮编:6112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监督电话:028-68611970
招生网址:https://www.swcvc.edu.cn
email:swcv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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